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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!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》将修订!附征求意见稿

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等有关政策要求,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许可准入与电子烟产业政策、监管政策的统筹衔接,规范许可证申办、管理等事项,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,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电子烟产业特点和监管实际,拟对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》(国烟法〔2022〕106号)进行修订。现将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及修订说明予以公开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

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于2025年5月13日—5月20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zouyangfan@tobacco.gov.cn的方式提出意见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最新!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》将修订!附征求意见稿

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

为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24年本)》等有关政策要求,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许可准入与电子烟产业政策、监管政策的统筹衔接,规范许可证申办、管理等事项,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营商环境,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,国家烟草专卖局结合电子烟产业特点和监管实际,拟对2022年8月15日印发的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》(国烟法〔2022〕106号)进行修订,形成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修订背景

2022年8月15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及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〔2016〕第37号)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(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)《电子烟》强制性国家标准(GB 41700-2022)等法律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印发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》(国烟法〔2022〕106号)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。《细则》实施两年多来,较好发挥了规范许可证管理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、维护人民健康安全的作用,为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。根据电子烟产业发展现状和监管工作深入推进,国家烟草专卖局全面贯彻加强电子烟监管立法宗旨,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,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,进一步推进产业法治化规范化,针对电子烟产业特点、监管及企业许可准入、许可证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完善充实《细则》内容,对重点问题反复研究论证、修改完善,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,形成《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二、修订主要内容

《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分为十个章节共八十三条,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和电子烟监管政策要求,进一步规范许可证新办(重新申领)、变更、延续(换证)等申请事项要求。二是细化许可审查程序,规范办证申请材料,健全审查组织,完善审查流程,提升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。三是健全许可证动态管理措施,规范企业停业、歇业、恢复营业等事项的办理要求。四是完善企业许可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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